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10名,其中,1名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台账管理等工作,1名从事出租屋税收管理等工作,8名从事来穗人员登记和出租屋走访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学历要求:
(1)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台账管理等工作:应具备文秘、中文、法律等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出租屋税收管理等工作:应具备初级或以上财务证书,会计、财税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3)从事来穗人员登记和出租屋走访等工作: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的优先录取;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6.能接受晚上或节假日加班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星期一)至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共10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10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官洲街出租屋管理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官洲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料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行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本次招聘将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60分者自动丧失体检资格。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四、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予以录取,由官洲街道来穗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官洲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085883,联系人:陈小姐。
官洲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