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执法辅助类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8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承担街道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地址:南石头街道办事处党政办306室(地址:海珠区工业大道中展业街20号)。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 7月2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考试(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由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4011214。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本公告由海珠区南石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26日